2023年6月21日,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受贿一案一审宣判,法院认定孙志刚受贿8.13亿,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。
孙志刚,男,汉族,1956年1月生,山东莱西人,1974年12月参加工作,1977年3月加入中国 *** ,南开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,在职研究生学历,经济学博士学位,曾任贵州省委书记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。
2022年4月20日,孙志刚受贿、贪污、内幕交易、泄露内幕信息案一审宣判,数罪并罚,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。
法院审理查明:2001年至2020年,被告人孙志刚利用担任贵州省人民 *** 省长助理、省委常委、副省长、省委副书记、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、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,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8.13亿元,2006年至2010年,被告人孙志刚利用担任贵州省委书记的职务便利,将公共财产415万元转入其个人控制的银行账户,并用于购买房产,孙志刚还犯有内幕交易、泄露内幕信息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。
法院认为,被告人孙志刚的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、贪污罪、内幕交易、泄露内幕信息罪,应数罪并罚,鉴于孙志刚具有自首情节,受贿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,认罪悔罪,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。
孙志刚当庭表示服从判决,不上诉。
此案的宣判结果对于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意义,法院对孙志刚的判决体现了中国 *** 对反腐败的坚定决心和态度,这一案件也提醒了所有公职人员,不论职位高低,都必须始终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,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。
让我们再次强调,无论是谁,只要触犯了法律,都将受到公正的审判和惩罚,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审判,能够为社会树立一个明确的信息: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,而法律的公正和公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的基石。
在此,我们对孙志刚表示:无论他的过去如何,都希望他能够深刻反思自己的错误,真诚悔过,并以此为鉴,为未来的生活和工作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方向,我们也希望所有人都能从孙志刚的案例中获得警醒,时刻牢记法律的红线,做到守法纪、正言行、树正气,共同维护一个公正、公平、清正的社会环境。